泰安高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检查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检查服务项目
2、预算控制价:36万元,其中标包A预算控制价18万元,标包B预算控制价18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泰安高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检查服务,A包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执法计划检查、涉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及培训所需专家服务;B包主要内容包括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及培训所需专家服务。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泰安高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检查服务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6万元,其中标包A预算控制价18万元,标包B预算控制价18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需求方案。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泰安高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检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止;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最新标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止;
服务效率:按时、精确、保质、保量。
8.项目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论证意见:
详见需求方案。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3月8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3月11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部
地 址:高新区北天门大街2299号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外环路北旧镇2号商业楼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