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供货范围
1、中标人负责供应所需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
2、中标人负责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装;
3、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5、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送货及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中标人应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2、质保期内,系统和设备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3、质保期后,当采购人维护或维修设备及系统所需的零配件,中标人应及时优惠供应,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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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计划明细以及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配送。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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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7x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解决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
2、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技术支持
1)提供7x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设备质量保证期需为三年(技术参数要求另规定除外),质保期内需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学校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承担(含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如超出产品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文件中单列其费用的,由中标人直接提供。如中标人未按招标要求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5、采购文件要求相关产品质保期超过厂家提供的质保期限的,可由供应商提供延期服务并提供服务承诺函或原厂授权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授权函。
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中标人须继续提供售后保修服务,仅收取零部件成本,免收人工费用。
7、中标人需在设备交付后提供60天的驻校服务,随时解决会议室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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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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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因会议室建设需要涉及到的拆除、安装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本项目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需承担货物送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费用(包括运输费、人工费、因货物损坏或规格不对而出现的退换运费等)。
2、投标人如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但在现场所需的费用以及人身安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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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