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北部片区中心水厂建设工程(厂区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区北部片区中心水厂建设工程已由******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5〕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代建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74.2亩,新建规模5万吨/天(含净水处理和排泥水处理)的水厂一座,净水处理工艺采用配水井及预臭氧接触池、混凝沉淀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主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清水池、吸水井及送水泵房的净水过程,排泥水处理工艺采用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泥饼外运的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净水构(建)筑物、排泥水处理构(建)筑物、综合楼、传达室、总图工程、辅助工程、附属用房、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7910.8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4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 (
******/rongchang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 (
******/rongchang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6-11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6-13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 (
******/rongchang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3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人民路7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 |
联系人: |
曾先生
|
联系人: |
肖前进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2460
|
邮编: |
400021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转628
|
传真: |
|
传真: |
|
******银行: |
|
******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