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5WHCGZ04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职教园区二期工程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批)3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消防排烟防爆风机,“★1、所投防爆离心式排烟风机符合GB/T3836.1-202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T3836.2-2021《爆炸性环境第2 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产品防爆标志为Ex db IIC T4 Gb/Ex tb IIIC T135℃Db,符合CNCA-C23-01: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防爆电气》的要求。提供《防爆合格证》及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CCC强制认证证书。”
现更正为:★1、所投防爆离心式排烟风机符合GB/T3836.1-202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T3836.2-2021《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产品防爆标志为Ex db IIC T4 Gb/Ex tb IIIC T135℃ Db,符合 CNCA-C23-01: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防爆电气》或《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防爆电气》(CNCA-C23-01:2024)的要求。提供《防爆合格证》及CCC强制认证证书。
2、(2)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技术参数第139条,低噪音高压柜式风机(烹饪间一),“★1、所投产品符合 CNCA-C23-01: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爆电气》和 CNEX-C2301-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防爆电气的要求,防爆标志为Ex db IIC T4 Gb/Ex tb IIIC T135℃ Db,提供《防爆合格证》及CCC强制认证证书。”
现更正为:“★1、所投产品符合 CNCA-C23-01: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防爆电气》或《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防爆电气》(CNCA-C23-01:2024)的要求,且符合CNEX-C2301-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防爆电气》的要求,防爆标志为Ex db IIC T4 Gb/Ex tb IIIC T135℃ Db,提供《防爆合格证》及CCC强制认证证书。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教育局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3楼
联系人:汪志初、黄影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蚌山区万达写字楼B座7层
联系人:陈庆芬、孙海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志初、黄影(采购人)、陈庆芬、孙海威(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