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2024年清源镇崔家河村崔家山公益性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建设项目目招标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 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 号)文件要求,对2024年清源镇崔家河村崔家山公益性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建设项目实施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清源镇崔家河村崔家山公益性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清源镇崔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项目编号:GSSYD-YG-******
四、建设内容:维修崔家山灾损道路 1 处,拆除和维修硬化路面 10 平方米,塌方基坑夯填 3200 立方米,埋设直径1000mm 钢带波纹管 2 道 60 米,三角形边沟 10 米,跌水井及出水八字口各一座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最高限价:1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地点:渭源县清源镇崔家河村
七、工期:30日。
八、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九、成交办法: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十、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和要求:
1、供应商须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副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鲜章;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 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 截止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投标人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
十一、报名、资质审核时间:2024年5月16日00:00分-2024年5月18日23:59分
竞价时间:2024年5月16日00:00分-2024年5月18日23:59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崔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渭源县清源镇崔家河村
联系人:王俊平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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